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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二甲基二硫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06  浏览次数:3


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二甲基二硫醚采购招标公告

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二甲基二硫醚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合成油厂二甲基二硫醚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挂网),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608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单位 数量
1 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 11611772 二甲基二硫醚≥99.8% TO 100
2.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厂区金山危化品库;
2.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90%的货款,留10%质保金;
2.5交货日期:预计2020年3月31日全部到货(具体到货时間以买方通知为准)。
2.6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2.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及经营许可资质,贸易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
(3)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2】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含)二甲基二硫醚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間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間均可。)】
【3】其他要求:满足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90%的货款,留10%质保金。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間:2019年09月05日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11日17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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