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HD-ZDGJ-0000-1-0045-1/9 |
商丘热电锅炉及脱硝吹灰器维护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为#1、2锅炉的吹灰器,烟温探针系统、脱硝耙式蒸汽吹灰器、脱硝声波吹灰系统所属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保温、架手架的所有检修、维护、消缺工作等。投标方负责上述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护、抢修、消缺、值班以及除A、B级检修以外的所有检修、维护、消缺工作;不属投标方维修范围内,但与本标段检修维护密切相关的生产系统及设备的维修辅助工作也由投标方负责(搭设架子、起重、保温、焊接、设备文明卫生等工作);点检定修相关工作;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其它配合工作(跟踪吹灰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投标方主机运行人员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工期要求
合同有效期从2019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2014.8-2019.8)应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吹灰器维护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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