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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06  浏览次数:4


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 创建时间日期: 2019-09-05 18:15:38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9-09-06 08:3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9-09-10 17:30:00  
终止:      
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集中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设计。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预估金额-不含税
(人民币 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
(人民币 万元)
服务地域
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 3791 370.00 392.20 深圳市
2)招标范围:2019年深圳电信传输波分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第二次招标)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4)设计周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原因无法显示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则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视为符合本条款要求
1.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如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原因无法显示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则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视为符合本条款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非粤注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粤注册投标人已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
(2)非粤注册投标人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的,存在影响中标结果,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财务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全国范围内通信设备工程的相关设计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以上业绩合同金额 30万元及以上合同;
2)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 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项目团队要求:
1)至少配备1 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至少配备10名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负责人,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19年 1月 1日以后连续四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信誉,须出具《投标信誉承诺函》。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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