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2019年新能源供电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2019年新能源供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2019年新能源供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L-TT/2019006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供电设备(不含甲供的梯次电池、FSU设备);项目需要的电器组件及辅料的仓储;电器组件及辅料自仓库运送到基站的搬运工作;辅料的提供;站点的施工;配合采购方做好项目验收。
1.2采购预算:587.29万(含税),税率为13%。
1.3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若提前到达合同份额或集团、省公司有新的遴选结果,那么本采购结果作废,执行总部或省公司采购结果)。
1.4交货期限:自签订订单之日起1个月内到货安装完成。
1.5交货地点:大兴安岭地区甲方指定地点。
1.6质保期:到货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质保三年(其中太阳能板10年)。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方式查询)。
2.3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方式查询)。
2.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2.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新能源设备销售和电力设施安装等相关内容。
2.6企业信誉:投标人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取消应答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法律纠纷及各类信访纠纷问题(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号条款,须提供承诺书,如未提供否决其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9月04日17时00分至2019年0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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