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ZJTY10191328
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18号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期装机容量120MW,48台单机容量2.5MW风电机组。本风电场同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建设地址位于宁夏中卫。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投标人在一揽子价格的基础上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其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的勘测设计、设备(不含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试验、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建筑工程的施工、系统联调验收、可靠性试运行、并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工程验收和建设管理,以及浙能集团基建工程全过程达标投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清单和报价要求及第六章技术要求。)本次招标不包含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以独立企业法人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当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2、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当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二)业绩要求(以下两条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近五年来(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投运且总装机120MW及以上容量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可累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可累计达到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的,业绩按该工程全容量计算)。 2、投标人近五年来(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已投运且总装机120MW及以上容量的勘察设计业绩。(同一工程项目不可累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的业绩可累计达到此要求;投标人在业绩要求第1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计入。) (三)工程总程包项目经理要求(以下三条须同时满足) 1、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担任过陆上风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陆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企业任命文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其他成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3名,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9月4日9:00至2019年9月10日17:00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