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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重2)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5


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重2)招标公告

受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重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重2)
项目编号:NNZC2019-G1-00009-GSZX(重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A分标: [2019]NCCJW101025/4176 ;B分标:[2019]NCCJW101025/0356 ),现就 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重2)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校园电视台设备采购(重2)
二、项目编号:NNZC2019-G1-00009-GSZX(重2)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分标号

采购名称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预算

A分标

南宁三中五象初中部教育装备——校园电视台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人民币80万元整

B分标

直属学校校园电视台设备配备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人民币80万元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分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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