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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TZJ190523-01W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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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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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45号)、原铁道部《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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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杭州南站综合楼工程位于杭州南站站前广场北侧,采用南北向“一”字型规划布局。采用“高层塔楼+底层裙房”的布局方式,建筑面积13865平米。综合楼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39.8米。工程概算金额9801.63万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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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基本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1.2财务能力:
(1)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物资生产商在2016-2018年连续三年每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投标物制造商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同类产品采购合同或同类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3.1.4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产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2)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在浙江省境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电梯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中须体现出投标物资售后服务营业范围)。
(3)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6其他要求:
(1)本包件接受电梯生产商和代理商投标(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销售业务,具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电梯制造厂家就本项目唯一专项产品销售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垂直电梯
(1)许可认证:
①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
②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设备的安装由投标物资生产商负责;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国内垂直电梯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依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与该用户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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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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