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大街(槐安路-裕华路、和平路-赵佗路)道路工程电力外线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解放大街(槐安路-裕华路、和平路-赵佗路)道路工程电力外线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大街(槐安路-裕华路、和平路-赵佗路)道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 石行审投资【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石家庄解放大街,工程范围:石家庄市解放大街槐安路-裕华路、和平路-赵佗路、解放大街与煤市路交口、解放大街与阜康路交口范围内,本工程共涉及8座箱变,其中160KVA箱变5座,200KVA箱变1座,250KVA箱变1座,315KVA箱变1座;箱变设计范围为10KV进线至0.4KV出线;箱变0.4KV出线电缆不包括在本设计范围内。
2.2招标范围:2.2.1项目性质:新建;2.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2.2.4工期:30日历天;2.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1.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含)以上资质;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2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02 09:00至2019-09-23 09:30(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责任自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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