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2280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三期5、6号机组2×330MW的脱硫系统所需的石灰石浆液采用外购石灰石粉进行制浆,石灰石粉用罐车运输,然后罐车通过输粉装置输送至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仓的容积为485立方。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为单元式配置。粉仓、流化风机、星型给料器、螺旋称重给料机和石灰石浆液泵每台脱硫各设两台,互为备用。由星型给料器将粉送至螺旋称重给料机,再由螺旋称重给料机输送至石灰石浆液箱。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 1资格专项条款:
(1) 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括FGD用石灰石粉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2)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则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委托运输单位运输,则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协议;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有效授权书,并提供与矿山单位的供货协议、与运输单位的运输协议。矿山单位应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充足、固定的原材料来源和运输能力,运输单位应有营运资质。
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2项燃煤电厂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8月29日9:00起至2019年9月7日17:00止,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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