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电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汽水取样设备、自动加氧装置及化学加药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12/17-SB-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大港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南港热电项目3×350MW级超临界锅炉汽水取样设备、自动加氧装置及化学加药装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2/17-SB-1401 |
汽水取样设备 |
汽水取样设备 |
896 |
CHDTDZ112/17-SB-1402 |
自动加氧装置及化学加药装置 |
自动加氧装置及化学加药装置 |
929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水取样设备】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2个35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汽水取样系统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b.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c.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自动加氧装置及化学加药装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2个35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自动加氧系统及化学加药系统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6-2018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b.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c.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8-30 15:16到2019-09-05 23: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30 15:16到2019-09-05 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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