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国家电投国核院露天煤业阿拉善左旗 40MW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固定可调支架 |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规模 3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电项目固定可调支架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 2 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2 |
国家电投国核院通辽发电总厂贮灰场1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固定可调钢支架 I 标段 |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规模 3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电项目固定可调支架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 2 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
国家电投国核院通辽发电总厂贮灰场1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固定可调钢支架 II 标段 |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规模 3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电项目固定可调支架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 2 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4 |
国家电投国核院露天煤业阿拉善左旗 40MW 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美式箱变 |
(1) 投标人应为变压器设备制造厂家,有自己的制造加工厂地,注册资本金:
5000 万人民币及以上。
(2) 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 35kV 箱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首页、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元器件配置页等, 否则试验报告视同为无效)。
(3) 投标人必须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kV 组合式变压器(容量
2500kVA 及以上)合格供应商名录(2019 年版)企业。
(4) 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5)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至少有 2 个发电项目或输变电项目同类型变压器供货业
绩,并成功投运 1 年以上。以提供合同和投运证明(或竣工报告)复印件为准
(包括供货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及签字盖章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电话等)。 |
5 |
国家电投国核院通辽发电总厂贮灰场150MWp 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美式箱变 |
(2)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 35kV 箱式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
权威检测机构出具,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首页、
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元器件配置页等, 否则试验报告视同为无效)。
(3)投标人必须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kV 组合式变压器(容量
2500kVA 及以上)合格供应商名录(2019 年版)企业。
(4)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
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5)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至少有 2 个发电项目或输变电项目同类型变压器供货业
绩,并成功投运 1 年以上。以提供合同和投运证明(或竣工报告)复印件为准
(包括供货名称、数量、型号、主要参数及签字盖章页、投运时间、联系人及电
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