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塔筒与基础环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风电机组塔筒与基础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7/18-SB-1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河北、湖南、江苏、河南、宁夏等区域风电项目塔筒打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沽源风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永州风电有限公司、华电福新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18-SB-1005 |
风电机组塔筒与基础环采购 |
风电机组塔筒与基础环采购 |
56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机组塔筒与基础环采购】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塔筒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道)或者钢结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了歌美萨(或维斯塔斯)的风机塔筒配套认证。
4.应为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2016年至今)应具有至少200套塔筒的合同业绩(1.5MW及以上机型);上述业绩应为与项目业主或其主管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公告时间:2019-08-28 08:30到2019-09-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8-28 08:30到2019-09-0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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