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金川区双湾镇金河村,宁远堡镇新华村、东湾村文化广场供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金川区双湾镇金河村,宁远堡镇新华村、东湾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供暖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对金昌市金川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金川区双湾镇金河村,宁远堡镇新华村、东湾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供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9GK-206
二、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金川区双湾镇金河村,宁远堡镇新华村、东湾村文化广场(文化大院)供暖改造(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4、预算金额: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五)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并签字确认。
(六)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年最近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九)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十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9年8月27日8:30至2019年9月2日18:00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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