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
发包编号 |
AHYTZ2019-008-106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6日 |
一、竞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单位报名) |
舒城县百神庙镇光伏电站拆除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六安市公管委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和规范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工作的通知”(六公管委办【2018】5号) 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19】1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请竞包人持发包人推荐函参加发包会,否则,竞包人递交的竞包文件无效(适用简易发包方式)。 |
二、发包条件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百神庙镇光伏电站拆除工程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政办秘【2018】148号 |
3.发包人 |
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
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1.工程实施地点 |
六安市舒城县 |
2.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舒城县百神庙镇光伏电站拆除工程,总投资额为389886.36元。 |
3.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4.发包范围 |
本项目为舒城县百神庙镇光伏电站拆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5.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7.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四、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1.竞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在本县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在记录期限内)。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发包会时间)。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