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电厂厂区部分地块绿化整改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号/上海市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6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区海徐路1001号/上海市宝山区川雄路300号/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马耳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元) |
2019-HD-SHDL-SDTZ-1-0665-1/11 |
外高桥电厂厂区部分地块绿化整改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外高桥电厂厂区部分地块绿化整改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投标人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截图;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截图;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2年及以上绿化种植和养护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园林绿化技师职称或以上资质,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9、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绿化园林工程建设或养护管理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林峰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5011015972 邮箱:linfeng@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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