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批集中规模(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批集中规模(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3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4日起至2019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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