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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黄河路(白云路—长丰大道)电力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次数:5


浚县黄河路(白云路—长丰大道)电力土建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2019)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浚县黄河路(白云路—长丰大道)电力土建部分已由浚发改【2018】28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浚县黄河路,南起白云路,北至长丰大道。本项目主要为电力设施土建部分,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埋管道、电缆井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浚县黄河路(白云路-长丰大道段);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23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  380 万元;第二标段:约 315  万元;第三标段:约  326 万元;第四标段:约  337 万元;第五标段:约  472 万元;第六标段:约 273  万元;第七标段:约 195  万元;
2.5工期要求:每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白云路--K0+829.813;第二标段: K0+829.813--K1+500;第三标段: K1+500--K2+300;第四标段: K2+300--黎阳路;第五标段:黎阳路--K4+070;第六标段: K4+070--K4+660;第七标段: K4+660--长丰大道。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进行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提供 2019 年以来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2019年 3月、2019 年 4 月、2019 年 5 月)
3.4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間前“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最多投标本项目的两个标段,但只能按顺序中标一个标段,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25日- 2019年7月31日公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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