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房屋维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19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房屋维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预估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标段 |
服务地点 |
1 |
2019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房屋维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 |
37.74 |
40.00 |
无 |
深圳市 |
(1) 设计周期:具体订单设计周期在委托书下达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的设计周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19年深圳电信宝安分公司房屋维修设计服务框架采购,设计区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松岗、机场、固戍、沙井、西乡的外墙及室内装修维修设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参选将予以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1.1) 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 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的设计资质。非粤注册参选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粤注册参选人已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须提供有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司登记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登记的公司信息真实有效。
2)非粤注册参选人未完成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信息登记,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的公司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如非粤注册的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存在影响中选结果,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或重新招标。
(3)参选人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 业绩要求:具备近5年(2014年7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同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外墙装修设计或外墙维修设计的相关设计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合同;
(2)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 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至少配备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需至少配备3名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以后的连续四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2)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
(3)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负责人及其所对应负责的地市,并提供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参选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6 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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