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套管式换热器采购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三采油厂套管式换热器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19-XA508-WZ89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委托,就第三采油厂套管式换热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31.8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配合安装调试、培训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
2.2招标范围:需要套管式换热器等一批物资,具体要求见附件5: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属13个作业区及其他单位所在区域。其中盘古梁、郝坨梁、五里湾二区位于陕西省靖边县境内,五里湾一区、虎狼峁作业区位于志丹县境内,吴起、新寨、桐寨作业区位于吴起县境内,油房庄一区、油房庄二区、胡尖山作业区位于定边县境内,红井子、大水坑作业区位于宁夏盐池县境内,厂机关等位于宁夏银川。银川至作业区距离约130—350公里;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由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5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附件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四章 供货要求”。
2.6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采购,在合同生效前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被纳入物资此次招标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标的物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3.5 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截图否决投标);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被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8 2016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9年07月23日至2019年07月27日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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