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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项目扩建工程接收站及码头工程安全监督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24  浏览次数:8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项目扩建工程接收站及码头工程安全监督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接收站及码头工程安全监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接收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18〕71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19〕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接收站及码头工程安全监督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
2.3建设规模:在天津LNG接收站厂区内一期工程基础上配套增设5座22万立方米LNG储罐、1座26.6万方LNG码头、工艺处理、计量外输等设施,建成后天然气高压外输能力达到5500万方/日,达到1080万吨规模。
2.4建设投资:64亿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533.5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 3年(自设计采购施工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投产)。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标段采购范围: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范围内全部工程(主要包括:5座22万立LNG储罐、1座26.6万方LNG码头、气化装置、BOG压缩机、高压外输泵及相应配套设施等)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HSSE体系修订、应急预案修订及安全培训等相关工作,并配合联合试运、配合安全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涵盖安全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或工程咨询等;
(2)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内容中的一项:
2014年1月以来: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额60万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或验收业绩;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监理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安全工程师(4人),并明确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均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的安全工程师的业绩应满足以下内容中的一项:
2014年1月以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服务项目业绩;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或验收业绩;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2)安全员(2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行业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1)获取时间: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29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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