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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子长新能源寺湾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及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24  浏览次数:2


延安子长新能源寺湾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延安子长新能源寺湾5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SWFD-SG-2019-02
延安子长新能源寺湾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110KV升压站土建及安装施工工程招标已具备条件,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对该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能力、具备规定资格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子长寺湾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
2、项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
3、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地处陕西省子长县安定镇,东距子长县城28km,南距延安63 km。场址总面积约68km2。场址区地势开阔,总体地势大致相等,地貌单元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拔1200m~1500m。有村道和乡道穿行其间,交通较便利,运输方便。
寺湾50MW风电项目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就近接入延安市电网,施工工期1年。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情况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工程设备采购(甲供除外)、材料采购(甲供除外)、催交、运输(含大件设备现场运输牵引)和管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环评、水保、消防施工;配合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办理;配合办理项目质监站质量监检、国网电力公司并网发电手续以及省调、地调相关验收手续等;本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全部临时占地和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与补偿费、林木砍伐和赔偿及相关协调费、青苗赔偿费、临时用地补偿费、居民放牧影响补偿费、全部临时用地的相关协调费用等;工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验收、电磁、档案、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要求。
2、工期要求: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网。
3、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质量零事故,合同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程达标投产要求。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4.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至少3个11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业绩及经验。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6. 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内具有2个11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项目经理经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相关资料。
7、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
本次招标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招标人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出售标书。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证明资料(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5)企业业绩:2015年至今成功完成过三个或三个以上施工业绩;(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6)企业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7)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个人业绩等(提交复印件一份);
(8)投标人可提供近年来投标人完成的或在建的不少于1个项目,包括项目的地点、项目规模、业主单位名称等,招标人根据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9)根据企业情况,投标人可提供证明企业能力的资料(如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宣传册等);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纸质版),详见本公告第五条第2款规定,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售招标文件。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工作日)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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