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参研究院取暖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人参研究院取暖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QXZJF2019-0722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人参研究院取暖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人参研究院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人参研究院取暖设施改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通化市
2.3 采购内容:采暖散热器及其配套配件的安装调试
2.4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个工作日
2.7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规定的货物及售后服务的生产商或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 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锅炉、水暖管件,采暖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3.3 2019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 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本项目所购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在职委托代理人,所提供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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