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已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涵盖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8 09:00至2019-07-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