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炼化公司2019至2024年度二、三类投资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二标段)招标公告
海南炼化公司2019至2024年度二、三类投资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炼化公司2019至2024年度二、三类投资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炼化公司2019至2024年度二、三类投资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油厂区和石化功能区。
2.3框架协议有效期:从框架协议签订开始,至框架协议范围内的各单项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完成止。
2.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一标段:2500万元。
二标段:1500万元。
三标段:2000万元。
2.6标段招标范围:2019 年8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期间,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二、三类投资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且设计类(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额不超过200 万元;咨询类(方案、核算、可研等)也可委托中标人承担。
一标段:单项合同估算额50 万元(不含)以下炼油及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二标段:单项合同估算额50 万元(不含)以下化工及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三标段:单项合同估算额在5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不含)以下的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服务
2.7投标人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按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顺序评审,并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标段中标人及承包份额:
(1)三标段有1个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100%。
(2)一标段有2个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中标候选人不包括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40%,若一标段只能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时,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100%。
(3)二标段有1个中标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100%。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若经评估,对技术要求高,存在较大技术风险的项目或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招标人保留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咨询单位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7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设计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勘察设计(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7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
3.4所有专业(不限于工艺、自控、电气、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分别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7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的工程设计相应专业负责人业绩。
3.5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缴纳于承包商单位)及身份证。
3.6招标人关注的问题:机构人员配备能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和现场服务需要,必要时在厂区设置常驻机构。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获取时间:2019年7月23日8时0分至2019年7月29日17时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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