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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热电全厂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2019~2020年度)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维修保养及安装更换。
2、商丘热电建筑构筑物室内外消防栓及消防箱的维修、保养、保洁。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火栓灭火系统、水喷淋及水喷雾灭火系统保养、维护。
5、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6、防排烟系统的维护保养。
7、消防广播系统的维修保养。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巡视、检查。
9、消防电源末端切换装置工作状态等。
10、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设备检测及消防联动设备维护工作。消防报警线路及消防联动线路、管路的维护。
11、消防电梯迫降系统的检查。
12、消防系统、设备及设施控制柜、就地控制箱的维护维修。
13、全厂区域内移动式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维护、维修及更换。
14、消防站内消防车辆检查、维护、维修。
15、维保项目部在岗总人数不少于6人,消防战斗序列班(不少于10人),总人数不低于16人的设置、执勤、巡护和出警。
16、动火作业的监护、值守和应急响应的配合等。
二、工期要求
工期为26个月,从2019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暂定)。
三、服务期限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
投标人近5年内(在2014.6-2019.6之间)应具有至少1个电力企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验收资料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服务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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