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锅炉房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锅炉房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师范大学锅炉房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2.1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锅炉房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019
2.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10830960.88元。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锅炉房改造项目,改建前建筑面积2320㎡,改建后建筑面积约4200㎡。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1部无障碍无机房客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其中包括有关设计、制造、设备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配合、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免费质保维修、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办理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使用合格证、电梯准运证等。
2.8工期要求及交货地点:
工期:120日历天(交货期:90日历天;安装期30日历天)。
交货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
2.9质保期:经招标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1年。
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6年7月1日以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投设备应为一线知名品牌。
3.3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无机房乘客电梯)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
3.4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并同时提供上述制造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公证过的公证件外,还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家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安装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类T1或T2)。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查询截图;提供投标人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网页截图。经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間为2019年7 月 23 日至2019年 7 月29 日(北京时間)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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