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2019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康保县2019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19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由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行审立字【201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新合作扶农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县新合作扶农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9.0MWP,建设内容为村级光伏电站的建设,总装机容量9.2MWP,其中8.7MWP采用单晶硅组件,0.5MWP采用薄膜组件,详见下表:涉及乡(镇) 选站址位置 标容量(MWP) 组件类型邓油坊 碱店村 4.2 单晶硅张纪镇 赵顺营村 0.5 薄膜 4.5 单晶硅合计 9.2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独立标段 招标范围:本标段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地形图、地勘、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2)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沟道施工,场区内、外道路(大门外10米)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及标牌、环保、水保等全部土建工程;3)光伏方阵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组件、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光缆,接地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计量装置、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程分界点为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为起点至接入康保县政府配套建设的变压器,以电缆接至变压器低压接线柱为终点,包括电缆接线及相关工作。4)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及光伏组件等)到货卸车、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5)项目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等;6)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7)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办理并网相关手续,包括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签订、防雷测试及验收、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至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并网验收测试及取得报告、安全防护测试及取得报告等;配合项目水保、环保手续办理及验收。8)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拉水解决施工用水问题。9)云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 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岩土专业勘察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不能超过 3 家(含3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总承包主体,即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 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 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 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 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责任。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 3.4施工单位须具有已完工并网运行的单项1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二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并网验收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日以前)。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合格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少担任过1个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履历,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机电或电气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络截图。 3.7 主要设备(逆变器和两种类型的组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书需标明设备 型号)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具体设备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不能超过 3 家(含3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总承包主体,即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 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 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 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 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责任。严禁中标施工公司借资质、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全部扣留质保金,终止合同,一律不予结算并上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15 09:30至2019-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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