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25.4MWp5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神池县25.4MWp5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神池县25.4MWp5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02627001),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扶贫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神池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设联村电站55座,总装机容量25.4MWp
2.2 招标编号:HAZB-QT-QT-20190557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第一标段: 新建总装机容量25.4MWp的5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范围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平整、围栏等)、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并网发电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施工及并网发电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工程不包括并网变压器及送出线路,但包括光伏场区至并网变压器的电缆敷设,并配合国网公司完成并网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017年度或2018年度净资产值达5亿元(含)以上(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位成员满足)。
5、累计完成国内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0MW(含)以上。
6、除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外,在获得开发权之日起整个项目运营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
7、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监测认证机构关于光伏产品的准入要求,选用光伏组件符合《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达到《地面用光伏组件“领跑者”认证规则》要求的技术指标。组件效率:多晶硅组件效率不低于17%,单晶硅组件效率不低于18.8%。组件衰减:多晶和单晶组件一年内衰减分别不高于2.5%、3%,之后每年衰减不高于0.7%,项目25年衰减不高于20%。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07-18 18:00 至 2019-07-23 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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