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林华瓦斯发电站二期技改工程低浓度瓦斯发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林华瓦斯发电站二期技改工程低浓度瓦斯发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1、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2、国家电投集团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
3、贵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1、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2、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
3、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4、贵州省绥阳县蒲场镇舒家寨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02 |
2019-MT-GZJY-0000-1-0061-1/6 |
林华瓦斯发电站二期技改工程低浓度瓦斯发电设备采购 |
1 |
批 |
本招标范围包括低浓度瓦斯发电系统设备(单机容量为600kW或700kW)及附属设施供货、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试运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不包括土建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注意:投标人必须带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措施投标。 |
项目现场 |
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交货并安装竣工验收合格 |
2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6. |
林华瓦斯发电站二期技改工程低浓度瓦斯发电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低浓度瓦斯燃气发电机组生产制造厂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及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接受代理人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人若将工程设计及安装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低浓度瓦斯发电设备单机容量不小于600kW的项目业绩至少5个,且已安全运行一年及以上。投标人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复印件、业主投运证明材料(包括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资料。
6.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投标方及所有分包单位(若分包)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情况、工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近 3 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等。
7.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8.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11.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1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专项资格要求:
1.设计:电力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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