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19年云化转型业务中台一期软件开发研发项目产商品中心等四中心软件(招标编号:FJYD20190001145),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公司均可前来投标。 |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
采购2019年企业级业务中台软件一期项目(产商品中心、订单中心、客户中心(客户资料部分)、计费账务中心(服务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
(1)业务中台建设基于统一微服务框架标准,涉及客户中心(客户资料部分)、产商品中心、订单中心、计费帐务中心(服务部分)四大中心的应用与微服务化改造,以及通用技术组件与微服务运行和治理框架建设。
(2)需满足支撑福建移动全量的用户及业务规模(含个人、家庭、政企、新业务)及两个业务场景(全渠道全业务一点配置极简受理、多屏业务(教育业务)的内容计费、内容运营)。
1.1.1预估规模:23509350元(含税)。
1.1.2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系统终验合格且卖方履行完毕售后、维保服务等本合同项下义务之日为止。
1.1.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1.4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350.935万元,高于该限价的将否决投标。
标段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1 |
包1 |
其他管理软件 |
许可 |
26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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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投标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2纳税人资格: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具备业务支撑系统开发相关业绩,自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7月5日累计发票含税金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和相应发票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获取招标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9年07月11日12时00分至2019年07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项目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