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服务比选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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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服务比选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11  浏览次数:1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程建设中心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服务比选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上海电信工程建设中心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施工比选、项目编号:CTBX2019125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程建设中心。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股份网发【2018】533号),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1540万元,工程编号:18SH001491,工程名称: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预估施工费用45.95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1.5%,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建设地点上海。
1.2比选范围:上海电信工程建设中心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本项目在原有一期、二期、三期建设的安防平台基础上,通过IP城域网B平面作为网络承载手段,将嘉定局、崇明局、网络运行部、上海号百、互联网部、市民热线中心、信息网络部、移动互联网部、应急通信局、总部、NOC、客服中心等单位下属端局、机房及独立营业厅等141个局点内所有8大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消防系统、防爆系统、电缆防盗系统、双鉴防盗、远端模块及POP点监控平台、门禁系统、电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接入统一安防监控平台,东昌局6楼为监控总中心,同步在信息大楼20楼新增一级监控分中心,以便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实时了解各种安防系统运行情况。)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划分为3个包件,具体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号 批准文号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投资估算(万元) 预估施工费用(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包件一 股份网发【2018】533号 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信网部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18SH001491003 580 16.42  
包件二 股份网发【2018】533号 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崇明局等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 18SH001491002 540 14.84  
包件三 股份网发【2018】533号 安防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四期建设项目总部等设备安装工程(第一册) 18SH001491001 420 14.69  
包件一:预估施工费用16.42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1.5%,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实施地域_上海_;
包件二:预估施工费用14.84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1.5%,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实施地域__上海____;
包件三:预估施工费用14.69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1.5%,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实施地域_上海_____;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包件数为1个。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工程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工程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90.00%(不含9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各省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注:资质证书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参选有效期),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参选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设备安装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4人员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详见以下注解内容)的人员,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为参选人);
注:同等专业水平:
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符合下列相近专业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可视同达到同等专业水平相应职称:
中级职称: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3年;博士学位毕业。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及以上。
相近专业:
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软件、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无线通信、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职称证书与学历证书其中之一达到相近专业要求的可予认可;职称为聘书的不予认可。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各包件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8年至参选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参选人2016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参选人于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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