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强合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山市石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合山市强合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山市石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山市石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由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以2018-451381-52-03-034165(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合山市强合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石都大道与福礼路交界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6656.6300㎡(约和9.985亩),总建筑面积为14422.82㎡,其中计容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1622.82㎡。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一栋5层高的综合农贸市场及给排水、供配电、市场内道路、广场、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备。
合同估算价:约3592.98万元,其中,勘察费约9.97万元、设计费约43万元、采购费约/万元,施工费用约3540.01万元。中标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格。
(本项目勘察及设计按总价包干执行,预算编制费包含在设计费中,采购费已纳入施工费范围中,不再另行约定)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 ,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8月开始,至2019年12月止。)
2.2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建设一栋5层高的综合农贸市场及给排水、供配电、市场内道路、广场、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备。
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地形图测量;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图;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预算(按财政预算送审要求编制的资料,含设备及材料清单)、人防工程、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③采购: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设备、材料、物资等的采购,且包含大型机械设备(如:电梯、扶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并附有对应的文件资料等。
④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⑤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
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⑥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
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⑦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诚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7月 16 日10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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