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胶济客运专线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信号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胶济客运专线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信号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人
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
2.招标项目
2.1项目名称:
青岛电务段胶济客运专线增加区间逻辑检查功能信号工程物资采购
(包括:高密站客运车场至大明湖站间(不含五里堂线路所集中区管辖范围、章丘客济南端集中区管辖范围),含高密客、峡山客、潍坊客、昌乐客、青州市、临淄客、淄博客、周村东、章丘客、大明湖及K3、K4、K5、K6、K7、K8中继站。)
2.2包件划分:
包件1:安全型继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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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无极继电器 JWXC-1700 |
|
台 |
536 |
2 |
偏极继电器 JWPC-1000 |
|
台 |
72 |
包件2:计算机联锁系统组合柜、接口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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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组合柜 |
|
架 |
4 |
2 |
接口柜 |
|
架 |
6 |
包件3:应答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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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无源点式应答器 |
|
台 |
54 |
|
2 |
有源点式应答器 |
|
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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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4:信号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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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点式应答器电缆 |
线径1.53mm LEU-BSL23型 4芯 阻燃型 |
hm |
93.75 |
2.3商务说明
所有包件不得拆包,所报价格应为不含税价格,供货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2.4资金来源: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更新改造资金
3.招标依据:济铁(计建函[2018]344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采购编号:QDZB2019DX-010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符合本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7.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且不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罚期内。
7.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产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5. 投标产品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铁路信号设备生产上道使用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设备使用良好评明材料)。
7.6.设备质保24个月。产品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5年。
8. 检验和验收
8.1 中标人交付的合同物资(包括软件、硬件和附件)在出厂前都应按有关中国国家标准的试验内容、标准及测试方法进行检验,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要时招标人将派人观察设备的检验情况。
8.2 中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应先提供现场检验、验收项目和遵循的标准,由招标人确定现场检验内容、标准及方法。
8.3 中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依据相关“验收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安装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规则,并详细说明系统测试中测试内容、测试方法、测试目的及需准备的仪表。待测试严格按要求完成并认为已经达到交验要求后,由中标人将测试记录移交招标人。
8.4 移交测试结果应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移交测试中出现的问题应由中标人在十个工作日之内解决。移交测试包括的内容:性能测试;功能测试;模拟故障测试;工艺检查;可靠性验证。
9.质量保证
9.1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的条件。中标人提供的物资设备(含相应的配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开通运营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除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外,发生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和免费维修。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中标人未遵循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造成招标人的损失及产品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进行索赔。收到招标人索赔通知后,中标人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确认并免费更换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符的设备,并运到现场。如果使用方能自己消除设备缺陷,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9.3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中标人应按照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中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生故障物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9.4在缺陷通知期内,中标人应按使用方的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使用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9.5 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9.6中标人的责任包括从物资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规格书的技术条件正常运行等全过程,在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应派熟练的技术人员到物资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9.7中标人应组织使用方人员等进行培训,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及培训手册(中文),培训方式分为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一般原理,设备及系统的操作、维护、维修等。培训工作中使用的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由中标人提供。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由招标人确定。
9.8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调整中标人提供的物资设备时,中标人应协助更改物资设备数量并对物资设备配置和设备间的联系提出建议或方案。
9.9 设计联络一般由招标人组织,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对招标人随时向中标人提出的有关设备和系统性能方面的技术咨询,中标人应及时解答并提供工程设计所需各项技术资料。
9.10 物资设备生产之前,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安排进行设计联络,设计联络的时间、地点、次数根据工程设计情况确定,经过设计联络对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9.11投标产品的硬件结构、原理、使用的关键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应与第三方检测检验、认证的设备保持一致,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配置清单、全过程可追溯的证据和承诺。卖方应无条件接受买方关于设备、器材到货后及设备寿命期内的质量抽样检验要求,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质量检验须由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获得国家计量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质量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货款。系统设备制造完成后,买方可要求先在工厂或现场进行开盖检查,所检查测试设备应为招标人所招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对产品进行开盖检查。买方如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在运用过程中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或事故,卖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信号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信号产品生产周期内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的由供应商解决或依法召回。
10.出厂试验检测
10.1 物质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单体测试和系统测试。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观察所订购物资设备的试验和检测情况。
10.2 出厂试验检测后,中标人应将试验检测记录送交招标人。
10.3 中标人须提供一份有关交付安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及技术文件的日程安排,该安排将在合同签定时具体落实后方可执行。
10.4 所有物资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材料、元器件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中标人无偿补齐或更换,并不得延误工期。
11.运输
11.1 中标人应负责将所供物资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冲击,物资设备应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11.2设备装运前,中标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发运。设备在装运后中标人应立即将装货通知用电传及特快专递邮寄给招标人。
11.3中标人应负责将物资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物资设备在达到目的地后,中标人应按照规定接受监理对进场物资设备的检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11.5 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物资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和设备,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6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中标人发货号和到货地点。
11.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台设备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1)产品合格证;(2)出厂试验记录;(3)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4)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一览表。
12.招标日程安排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12.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2日(08:3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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