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ZBCG【2019】G0052
1.招标条件
受 朝阳宏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为 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全过程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200KW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
2.2工程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王营子乡政府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质量要求;
(2)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投标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
2.9建设规模:该项目利用朝阳县王营子乡政府楼(房)顶及闲置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200KW。总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35万千瓦时,接网形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10招标范围:光伏组件基础及安装,电气接线工程、配套建设工程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包括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的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资产、不良投资等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不能多于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同一单位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3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内具备太阳能发电系统及配件的研发,光伏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作销售等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在设计和施工能力;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办理用电所有流程的能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直至送电验收并由电力部门出具的完整验收资料,确认供电流程完结,可以正常使用方可。
3.4拟投标的项目班子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
3.5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项;
3.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踏勘,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3.9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林峰,手机:13220117780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于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林峰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5011015972 邮箱:linfeng@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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