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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撮镇大费安置点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17


肥东县撮镇大费安置点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肥东县撮镇大费安置点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FDHZ0172

 

2、项目名称:肥东县撮镇大费安置点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3、项目地点:市级·肥东县

 

4、项目单位: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肥东县撮镇大费安置点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2800万元

8、最高限价:280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0、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所投电梯制造商;

3、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客梯制造以及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4、通过ISO9001、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

5、制造商在合肥本地设有分公司且具有客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6、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所投电梯产品具有客梯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0、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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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6月28日上午09:002019年07月05日下午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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