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生产维修:锅炉配件等一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生产维修:锅炉配件等一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ZY19-XA310-WZ6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为生产维修:锅炉配件等一批,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附件。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3 质保期:产品实行“三包”,到货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质保。
2.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
2.5 交货地点:内蒙古乌审旗第三采气厂物资采办站。
2.6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物资需求表。(投标限价含13%的增值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类别。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2018年度(最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现象,且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3 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区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2016年至今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6 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综合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被暂停、取消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或供应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