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园林管理局东江公园和东江沙公园增设视频监控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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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园林管理局东江公园和东江沙公园增设视频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1


惠州市园林管理局东江公园和东江沙公园增设视频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受 惠州市园林管理局(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的委托,对 东江公园和东江沙公园增设视频监控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901-065-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江公园和东江沙公园增设视频监控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747,071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4、供应商须具依法取得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
5、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9、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2.7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投标人可以参考招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李丹,手机:13811526993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28日 至 2019年07月0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3811526993
邮箱:lidan@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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