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路管理段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张丹线三级公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路管理段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张丹线三级公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张丹线三级公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规划建设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规划建设局关于花园口经济区张丹线三级公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大花规建字【20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以实际最终工程量为准,扣除上级补贴其余部分由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张丹线三级公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花园口经济区辖区内。起讫桩号K0+000-K2+263.335,路线全长2.263公里,路基宽度8.50米,路面宽度7.00米。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投资额约为460万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
2.4质量目标: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2.6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能力
1)投标人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大于0.5。
2)投标人2018年度流动比率大于2.0。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1.3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間为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工程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1.4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日,办理须知“信用辽宁网”(www.lncredit.gov.cn)】;
7)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有效期内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工程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有1项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工程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担任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主要人员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为工程提供沥青混合料的生产单位应具有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沥青混合料生产资质证书;对不具备自有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投标人须提供与具备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签订的项目供料(租赁)协议原件和该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同时沥青混合料在运输到本项目施工现场时,须满足沥青混凝土摊铺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間,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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