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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南津中心卫生院彩超、除颤仪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2002201900019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生产该产品的生产许可/生产备案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3).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报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该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06-27 09:00到2019-07-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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