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运城市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0290001),招标人为运城大地土地整治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监理
2.2招标编号:HCZB2019042
2.3项目地点:稷山县清河镇上费村等3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0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开发区西部区域);
002第二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开发区中部区域);
003第三标段: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开发区东部区域);
004第四标段: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提质改造区除1~8#生产路外全部工程);
005第五标段: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开发区1#、2#灌溉系统;1#田间道;1~6#生产路;1~4#排水渠);
006第六标段: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开发区3#、4#灌溉系统;2#田间道;7#生产路;5、6#排水渠;提质改造区3~8#生产路);
007第七标段: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开发区5#灌溉系统;3#田间道;8~11#生产路;7~9#排水渠;提质改造区1、2#生产路);
008第八标段:机井工程(土地开发区机井、低压线及设备);
009第九标段:机井工程(提质改造区机井及设备);
010第十标段:全部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第一标段~007第七标段: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008第八标段~009第九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具有水利凿井相关内容并提供企业近三年内机井工程同类型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建造师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010第十标段: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具有建筑或市政或水利相关专业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李丹,手机:13811526993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7月4日16时00分至2019年7月11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4.2标书售价: 8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3811526993 邮箱:lidan@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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