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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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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4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TC-A-19040005(榕地铁招2019007-1)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项目二次
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项目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批准文号及资金来源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以闽发改网交通【2017】42号获准立项。项目资金已筹集落实。
2、项目内容
2.1 招标内容: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咨询监造服务。5号线列车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2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14.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下同)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综合甲级或专业甲级(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资信证书;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专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书须合格、有效;
3.3  近5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监造项目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咨询监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投标人的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与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厂(包括车辆电气牵引系统制造商)有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李丹,手机:13811526993
4、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3日止(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3811526993
邮箱:lidan@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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