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阴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华阴市人民医院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华阴市人民医院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9-293
三、采购人名称: 华阴市人民医院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华阴市人民医院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华阴市人民医院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医疗用
采购预算: 27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所投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套设备为进口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制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进字号”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所投产品为国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4、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26 09:00:00至2019-07-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68869007 手机:13811526993 邮箱:lidan@dlzb.com 传真:010-6886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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