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食品药品检(监)测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监理三次重发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哈密市食品药品检(监)测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已经由哈地发改社会【2016】41号、哈市发改社会【2019】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密市食品药品检(监)测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监理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密市新民六路
2.工程规模:哈密市食品药品检(监)测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装修面积:8133.69平方米,装修层数:7层,地上6层,地下1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HMS201906096150030205004 |
哈密市食品药品检(监)测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监理三次】 |
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40 |
|
|
|
|
|
|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2016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实验室装修业绩(包含净化工程)不少于一项;(2)总监理工程师2016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实验室装修业绩(包含净化工程)不少于一项;(3)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4)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工程师在同一区域内(哈密市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三个区域)承揽项目不得超过三个(不得跨区域承揽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承担监理业务,参加本次投标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哈密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5)外埠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开标现场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现场提供进疆登记备案册。(6)凡外地来哈投标建筑企业必须办理本地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7)开标现场提供项目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在哈本地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证明。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9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到 2019年06月29日 20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