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2019年监控大屏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2019年监控大屏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BX20190606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鹰潭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已经审批通过的采购需求,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2019年监控大屏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设备清单 |
硬件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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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网络设备 |
防火墙 |
台 |
1 |
路由器 |
台 |
1 |
核心交换机 |
台 |
1 |
楼层交换机 |
台 |
1 |
机柜 |
套 |
1 |
监控大屏中心 |
超窄边拼接屏 |
块 |
12 |
大屏控制器 |
台 |
1 |
安装结构 |
平方 |
11 |
大屏包边 |
项 |
1 |
工程线缆 |
套 |
1 |
双联操作平台 |
台 |
2 |
电脑 |
台 |
4 |
静电地板 |
m2 |
108 |
辅材 |
批 |
1 |
本项目暂估人民币35万元(含税),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
1.2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的实力、服务能力等是否满足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
2.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文件参选时应提供原件备查,以下同)】。(参选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以下同)。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参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参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3)因以前的履约表现被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或对比选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部门限定后尚处于不得参选期限内的法人禁止参加。
(4)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5)非联合体。
※(以上资质文件资格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申请人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文件了解相关信息和购买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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