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园路、凤翔路、凤福路道路改造电缆化工程招标公告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园路、凤翔路、凤福路道路改造电缆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9]电力0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园路、凤翔路、凤福路道路改造电缆化工程,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江县供电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按规划要求实施)
2)工程概况:该项目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凤园路、凤翔路、凤福路道路改造电缆化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约为1436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施工合同价按财政预算审核价下浮10%计算,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书。
5)设备材料供应: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6)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2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k)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l)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m)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n)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o)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p)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1) 须具备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a)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已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或配电工程。
5.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伍万元(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24小时)
8.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間为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2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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