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冶高新建设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客服热线:010-6880 9590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冶高新建设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1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冶高新建设有限公司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冶高新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SYZTB-2019-0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项目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双创基地PPP项目中的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下的服务类项目,为强化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现将相关服务需求进行招标采购。
1、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概况(包括道路保洁,道路高压冲洗、洒水,市政管网、过路涵管和出水口清掏疏通)
序号 名  称 概 况 道路红线宽(m) 道路红线长(m) 面积(m2) 预计竣工
时间
备注(路灯类型)
1 雨佳路(团旗山路--巷子路) 区域内次干路 30 974 29220 已完工 机扫/智慧路灯
2 笔架山路(团旗山路--银杏大道) 区域内次干路 40 2432 97280 已完工 机扫/智慧路灯
3 陶甸路(现状陶甸路东端--泰山大道) 区域内次干路 30 1121 33630 2019.9.30 机扫/普通路灯
4 曙光路(电业路--北塘路) 区域内次干路 30 1234 37020 2019.12.30 机扫/普通路灯
5 巷子路(团旗山路--笔架山路) 区域内支路 20 1517 30340 2019.9.30 机扫/普通路灯
6 恒达路(电业路--慈湖路) 区域内支路 15 540 8100 2019.9.30 机扫/普通路灯
7 团旗山路(同舟路-巷子路)
(桥梁全长约60米(含桥头搭板)
区域内主干道路 40 1650 66000 已完工 机扫/普通路灯

 
合计
 

 
9468 301590
 

 
注:路灯合计约523盏,具体设备及路灯以实际为准。
2、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和养护
序号 名  称 概 况 预计竣工时间
1 团旗山路污水提升泵站 包含:值班室、配电房和泵房。值班室和配电房为地上1层,建筑面积114平方米(其中值班室34.5m2,配电房79.5m2),建筑高度4.95米.。泵房为地上1层,底下1层,建筑面积128.4m2,建筑高度4m,地上为框架结构,地下为沉井结构。 已完工
2 金家庄工业园南区污水提升泵站 一体化预制泵站,品牌安徽菲源,设备总流量5280吨每天,水泵品牌是意大利泽尼特单泵流量110吨,每小时扬程10米,水泵功率7.5KW,粉碎格删品牌是JWC功率1.5Kw 已完工
3、路灯养护
项目范围及地点与道路清扫保洁路段一致(详见施工图纸,不含团旗山路(同舟路-巷子路))。
4、市政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养护作业范围概况:
序号 名  称 绿灌、四季草花及地被绿化面积(m2) 乔木、灌木数量(株)
1 雨佳路(团旗山路--巷子路) 3878 619
2 雨佳路(团旗山路--巷子路)边分带两侧绿化以及红线退让范围 4367 644
3 笔架山路(团旗山路--银杏大道) 18776 2941
4 陶甸路(现状陶甸路东端--泰山大道) 6182 707
5 曙光路(电业路—北塘路) 1279 450
6 巷子路(团旗山路--笔架山路) 290 430
7 恒达路(电业路--慈湖路) 430 154

 
合 计 35202 5945
其中:四季草花面积为:1912 m2, 绿灌、地被绿化面积为:33290m2




具体分项明细如下和附件绿化工程施工图:
4.1雨佳路(团旗山路-巷子路)苗木表  
序号 苗木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cm)  
胸径 地径 冠幅 高度  
1 香樟 172 15   350-400 500-550  
2 独杆红叶石楠 101   8 200以上 200-250  
3 红花玉兰 83     180以上 250-300  
4 桂花 60   8 200以上 230-250  
5 紫薇 50   8 180-200 200-220  
6 无刺构骨球 153     150 120  
7 红叶石楠 234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8 红花继木 1478 平方米     40-50 40修剪后高度  
9 金森女贞 494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10 小叶栀子 439 平方米     30-40 40修剪后高度  
11 金边黄杨 212 平方米     15-20 35修剪后高度  
12 麦冬 853 平方米          
13 四季草花 168 平方米          
4.2雨佳路(团旗山路-巷子路)边分带两侧绿化以及红线退让范围内苗木表  
序号 苗木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cm)  
胸径 地径 冠幅 高度  
1 雪松 88     350-400 500-550  
2 广玉兰 16 15   300-350 500-550  
3 栾树 23 15   300-350 500-550  
4 榉树 26 15   350-400 500-550  
5 紫荆 70     150 220以上  
6 紫叶李 103   8 150-200 230-250  
7 垂丝海棠 55   8 150-180 200-250  
8 日本晚樱 56   10 200-250 300-350  
9 桂花 164   8 200-250 250-300  
10 无刺构骨球 22     150 120  
11 红叶石楠球 21     150 120  
12 红叶石楠 510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13 法国冬青 516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14 红花继木 489 平方米     40-50 45修剪后高度  
15 金森女贞 428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16 小叶栀子 377 平方米     30-40 40修剪后高度  
17 金边黄杨 289 平方米     15-20 35修剪后高度  
18 鸢尾 170 平方米          
19 宿根福禄考 104 平方米          
20 矮生美人蕉 143 平方米          
21 麦冬 167 平方米          
22 百慕大 1174 平方米          
4.3笔架山路(团旗山路--银杏大道)苗木表  
序号 苗木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cm)  
地径 胸径 冠幅 高度  
1 香樟 392   15 350-400 500-550  
2 黄山栾树 532   15 350-400 550-600  
3 桂花 1048 7   200以上 230-250  
4 垂丝海棠 464 8   180-200 200-250  
5 红花继木桩 30 15   180-200 150-180  
6 无刺构骨球 380     150 120  
7 南天竹 95     100 80  
8 红叶石楠 4093 平方米     30以上 40修剪后高度  
9 红花继木 3971 平方米     40-50 40修剪后高度  
10 金森女贞 2458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11 中华小叶蚊母 3357 平方米     25-30 40修剪后高度  
12 花叶络石 196 平方米     15-20    
13 麦冬 2564 平方米          
14 四季草花 1744 平方米          
15 矮生美人蕉 71 平方米          
16 鸢尾 322 平方米          
4.4 陶甸路(现状陶甸路东端--泰山大道)苗木表  
序号 苗木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cm)  
胸径 地径 冠幅 高度  
1 榉树 20 15   350-400 500-550  
2 栾树 215 15   350-400 500-550  
3 垂丝海棠 176   8 150-180 200-250  
4 木槿 116   8 180以上 230-250  
5 桂花 22   10 200以上 230-250  
6 红花石榴 22     180 200以上  
7 红叶石楠球 136     130 110  
8 金森女贞 1789 平方米     30-40 40剪修后高度  
9 海桐 1511 平方米     35-40 40剪修后高度  
10 红花继木 145 平方米     25-30 40剪修后高度  
11 金边黄杨 210 平方米     15-20 35剪修后高度  
12 红叶石楠 1404 平方米     25-30 40剪修后高度  
13 麦冬 1123 平方米          
4.5 曙光路(电业路—北塘路)苗木表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cm) 单位 数量 面积(㎡)  
胸径,地径(cm) 树高(m) 杆高(GH),枝下高(m) 冠幅(m) 土球(cm)  
乔木    
001 香樟 14-14.9 5-5.5 2.5-3 3.5-4 120 150 -  
002 榉树 14-14.9 5-5.5 2.5-3 3.5-4 120 157 -  
003 金桂 7-7.9 3-3.5 1.5-1.8 2.5-3 80 42 -  
004 木槿 4-5 2.0-2.2 - 1.3-1.5 60 87 -  
球类                    
  红叶石楠球   1.2 - 1.5 50 14 -  
灌木     苗高(cm)   冠幅(cm)          
001 金叶女贞 - 35-40 - 35-40 20   183.2  
002 红花继木 - 40-45 - 35-40 20   162.3  
003 小龙柏 - 35-40 - 30-35 20   191.9  
004 毛杜鹃 - 35-40 - 30-35 20   26.5  
005 混播草坪 - - - - -   100  
  细叶麦冬             615.4  
4.6 巷子路(团旗山路--笔架山路)苗木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高度(m) 胸径(cm) 地径(cm) 冠径(cm)
1 香樟 5.0-5.5 15   350-400 322
2 桂花 2.3-2.5   7 200以上 108
3 麦冬         平方米 290
4.7 恒达路(电业路--慈湖路)苗木表
序号 苗木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 备注
胸径(cm) 冠幅(m) 高度(m)
1 香樟 154 10-10.9 3-3.5 4-5 离地1.3米处测量,分枝点2.2-2.5米,冠型完整优美,假植苗,全冠移植
2 矮生百慕大 430 平方米       满铺,无杂草
 
                                                                           
 


二、项目需求内容:
具体项目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项目表
序号 项目 备注
1 道路保洁、洒水、管网清掏疏通 服务内容包括对已竣工交付项目中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和竣工项目在免费质保期内存在问题的巡查报告;
1.1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新建道路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1.2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新建市政管网清掏疏通(包含过路涵管和出水口)
1.3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新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
2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新建道路路灯养护
3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和养护
4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新建道路行道树、绿化带管养
5 应急响应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服务各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节 服务需求总体要求
1、道路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服务具体内容:除《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环境质量提升服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
1.1道路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树池、广场、节点、公交站台路面、绿地、绿化带内垃圾、花台(杯)内垃圾、景观水池、广场、公园等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和漂浮物打捞工作,果壳箱、垃圾桶、清运车辆(板车,三轮车、电瓶三轮中转车)清洗保洁等。市政道路边缘尽头有建筑物的,以建筑物的墙根为边界,没有建筑物的,以市政道路最外侧边缘为界(包括从边缘向外侧延伸5米的垃圾捡拾);垃圾应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到市政指定地点。
1.2公共设备、设施巡查报告(包括路灯亮灯状况报告,每日一巡查,每日定时开关等);
1.3对生活、建筑垃圾污染路面现象进行规劝、制止,及时报告市容管理部门进行查处等;
1.4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大时机、突发事件等突击性工作任务;
1.5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定期和不定期演练,以便应对突发性事件;
1.6城市“牛皮癣”清理;清理范围及内容
1)市政道路路段、区域的地面及立面上的“牛皮癣”(包括清理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在建筑物、构筑物、地面、树木、电杆、路灯、交通信号灯、桥梁、灯箱、电话亭、果壳箱、书报亭等城市设施表面张贴、刻画、涂写的非法广告及宣传品、通讯号码、以及其所产生的污垢,各种非法张贴在公共信息广告张贴栏以外的纸质或胶质等广告)进行清除和日常保洁管理。
2)对石灰、水泥墙面(包括水泥杆)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同色的材料涂(粉)盖,对瓷砖(板)、大理石、装饰板等上的“牛皮癣”要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清除,清除后不留痕迹,确保清除的墙面与周边墙面的色调协调一致。
3)加强“牛皮癣”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清除。
4)在承包期内做好长效保洁工作,防止“牛皮癣”反弹。
5)对管理中发现的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协助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6)在工作中,尽力为市民提高便民服务。
1.7及时回复数字化城管派遣单,协助城管局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完成城管执法部门交付的约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任务。
1.8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当日垃圾当日清运。
1.9在清扫保洁路段设置不少于5个环卫工人休息室。
2、市政管网清掏疏通(包含过路涵管和出水口)
2.1服务质量:满足《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排水管网管养技术规程》规定。
2.2具体要求
2.2.1清掏和疏通范围:清扫保洁路段的市政管网、过路涵管和出水口等。
2.2.2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雨污水管道和窨井、雨水篦(包括过路涵管、出水口)经常清掏和疏通,并及时将清出垃圾、淤泥清运处置,确保雨污水管道畅通。每条道路的雨污水管道每年全面清掏不少于2次,遇有堵塞时应及时清掏。
2)应做到每天有专人巡视,如发现道路损坏或井盖丢失等问题,应立即采取防护警示,及时更换,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更换的和所有权不属于采购人的(如:电力、燃气、自来水和弱电井盖丢失),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行人安全,并拍照通知相关产权所有人。
3)雨污水外溢时,及时予以疏通,如需破挖改建管道的,及时汇报并予以修复。
4)雨水季节,路面积水未能及时下排时,应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疏通。
5)雨污水管道清掏单位在实施维护、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维护单位承担责任。
6)及时处理公开电话、数字城管、市民心声有关开发区内的清掏案件和上级相关事项督办件,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
7)雨污水管道清掏单位需编制满足相关要求的标的期内详细的清掏、维护计划及相应措施,对清掏的垃圾要及时清运,创建期间要即产即清。
8)维护单位应具备基本的雨污水管道清掏和清洗的人员力量、设备保障。
3、道路高压冲洗、洒水要求
3.1质量标准参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市政道路洒水冲洗作业标准及要求》
3.2主要道路每日冲洗洒水不少于2次,次要道路根据路面污染程度及作业条件等实际情况每日冲洗酒水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下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冲洗、洒水。
3.3文明创建或重要活动或迎接上级检查时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冲洗、洒水的作业安排。
4、路灯养护管理
4.1质量标准不低于《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规程》
4.2维修养护质量要求:
(1)路灯的灯架、灯柱都要定期维修,设施部件做好防腐蚀工作,表面锈蚀如果大于10%的均要大修或更新。
(2)灯罩和灯架、灯柱与灯架,及有关部件联接处锈蚀深度不超过10%。
(3)灯具、灯罩要完整、清洁、灯罩内要清除虫、污等物,杜绝有裂缝或伤痕,有可能掉落的要及时更新。
(4)路灯巡视、巡修应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定期巡检,亮灯率均保持在考核标准(主干道路灯{单挑、双挑道路灯}亮灯率98%、次干道路灯亮灯率96%、步道灯及五火以上花灯亮灯率96%)以上,亮灯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5)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3 路灯控制箱维修养护质量要求:
(1)路灯控制箱箱体完整无缺、不渗水、无积灰、无锈蚀;
(2)路灯控制箱内接触器、熔断器等电气元件和导线,应绝缘良好,各零部件无变形缺损、无明显噪声;
(3)时间继电器应根据季节调整开关灯时间,每年一次对其转动部分加注润滑油;
(4)路灯控制箱内无线监控终端应保证设备完好、通讯正常、报警及时精确;
(5)配电柜、箱变、开关箱、围栏无锈蚀、腐蚀、破损,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刷一次油漆(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6)控制系统和电缆损坏、被盗应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遇监控控制主板、防盗报警器损坏或被盗应及时修复;
(7)及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数字城管、市民心声有关慈湖高新区内的路灯投诉案件和上级相关事项督办件,并及时回复,办结率100%。
(8)应安排专人日夜巡查管理,每个标段巡查车辆(人员)须安装(佩戴)至少2台北斗/GPS定位器,并将数据实时发送到采购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额外增加费用),遇到片区路段夜间灭灯或白天亮灯等控制失灵情况,应即时发现并在1小时内到现场修复。
(9)应结合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灯时间。
(10)在节日或庆典、重大活动中,灯罩、灯具、灯杆无明显积尘。
4.4、路灯养护安全生产
(1)维修养护等作业时,作业车辆开启示宽灯,或在作业区域周围放置安全警示标志。
(2)作业时工作人员需持有有关资质证作业并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绝缘鞋、保险带等安全防护器具。
(3)养护结束无工程垃圾遗留、场地清洁。
(4)保持路灯设施上无涂画、小广告。
(5)维护单位在实施维护、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维护单位承担责任。
5、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
5.1范围:团旗山路污水提升泵站、金家庄工业园南区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和养护
5.2标准与规范:服务满足《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泵站运行管理办法》和《马鞍山市政管理处泵站养护技术规程》、《安徽菲源一体化预制泵站技术服务规范》
6、行道树、绿化带等绿化养护
6.1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不低于《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标准
6.2绿化养护总体要求
6.2.1日常养护
(1)乔木生长健壮,树型完整优美,主侧枝分布均匀;无死株、缺株;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扶架措施,新补植树成活率达98%以上;无危树、枯枝和吊枝;按其生长规律修剪。
(2)绿篱色块无死株缺株断垄现象;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叶色鲜绿;无病虫害;修剪合理、整齐平滑。
(3)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9%;草坪杂草控制在1%以下;浇水施肥及时合理,生长茂盛,叶色正常,不斑秃,不枯黄;草坪修剪及时规范,高度小于10cm;无病虫害。
(4)花灌木无死株缺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规范,花期内开花不断,无枯枝败叶、残花败花;观赏效果好,无病虫害。
6.2.2修剪
(1)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长势、长相适时修剪和造型。
(2)行道树修剪应尽量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并按规定做好现场安全维护隔离及指挥,修剪下的枝条应即产即清。
6.2.3病虫害防治及除草
(1)草坪、灌木和花卉、乔木单株,病虫危害率应控制在5%以下;冬季涂白整洁美观。
(2)行道树喷打药水应做好现场维护和指挥,文明喷打(操作);绿化隔离带喷水除尘,应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文明操作。
(3)及时清除杂草并做好松土、培土。
(4)病虫害防治要有预案。
6.2.4恶劣天气的防护(防旱、防冻、防台风)
(1)根据天气预报和绿地实际情况,检查花、草、树木的生长情况,做到防旱、抗旱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预测出花、草、树木的缺水时限进行有效抗旱工作。
(2)及时进行扶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保证在短期内恢复原状。
(3)恶劣天气的防护(防旱、防冻、防台风)要有预案。
6.2.5绿地保洁
(1)保持绿地无垃圾和杂物,包括生活垃圾、景石外石头、砖块、砾石、落地树叶、干枯树枝、板块、烟蒂、纸屑等。
(2)定期对行道树、绿地植物冲洗降尘,保证树木、花草无明显积存灰尘。
(3)垃圾即产即清,严禁在绿地和其它地方焚烧垃圾。
6.2.6绿地及绿化设施维护
(1)绿地维护应做到绿地完善,版图完整。对于被破坏的或枯萎、死的草地和乔、灌木要及时进行补植。
(2)保护好绿地围栏等绿化设施。对护树的竹杆、绑带及时加固,使其达到护树目的。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3)生长季节随着树木生长,及时松掉绑在树杆上的捆绑物。
(4)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
(5)保持植物体及园林设施上无钉、捆、挂、贴、刻、画等现象。
6.3补栽补种: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从接受时服务开始),因中标供应商养护原因,缺失、毁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补栽补种,品质应不低于原苗木品种,且与周边绿化植物的生长态势基本保持一致。
6.4四季草花更换:节假日或重要活动进行花境设计、时花购置与施工、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四季草花的摆放和及时更换,每年更换不少于四次。
7、应急响应:
中标供应商须积极响应采购人按排的有关文明创建、参与重大活动和应急安全防护的工作安排,费用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8、中标供应商应加强本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服务质量杜绝、减少负面报道或群众举报。
第三节 相关要求
一、人员、设备配备要求
1、人员数量不少于核定的最低人数:
序号 岗位 道路保洁岗位职数(人) 绿化养护岗位职数
(人)
泵站运维岗位职数
(人)
路灯养护岗位职数
(人)
备注
1 项目经理(负责人) 1 1
(可以兼职)
1 1 负责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实施。
2 团队管理人员 5 供应商按需配备人员
 

 
包括安全管理员1人、领班员3人、皮卡车司机1人。
3 作业人员 31 4 4
 
4 B2照驾驶员 4
 

 
包括8吨和5吨洗扫车司机各1名、垃圾压缩车司机1名、8吨高压冲洗洒水车司机1名。

 
合计 41 5 5
 


2、作业/服务人员要求:
2.1年龄要求:男56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2.2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2.3作业/服务人员具有从事服务项目/工作的丰富经验。具有承担本项目养护/服务业务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证书,如电工证等。
2.4作业规范
1)作业人员必须穿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装上岗,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损害绿化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
5)作业人员必须穿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装上岗,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7)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8)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
3、中标供应商投入设备、车辆、工具等配备要求(不得低于下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道路保洁设备
 
1 8吨洗扫车、5吨清扫车 各1辆
2 检查车(皮卡) 1辆
3 电动保洁车 31辆
4 3吨垃圾运输车 1辆
5 其他 若干
道路冲洗、洒水车辆设备
 
1 8吨高压冲洗洒水车 1辆
2 高压电动动冲洗车 1台
道路绿化养护设备
 
1 割灌机 2台
2 剪草机 2台
3 油锯 2台
4 高枝剪 1台
5 其他 若干
市政管网清掏疏通设备
 
1 市政下水管道疏通高压清洗机
(柴油机驱动管道疏通机)
2台
2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管理检修设备仪器 若干
路灯养护、泵站运行管理
 
1 路灯养护作业(升降平台)工程车(12米) 1辆
2 维修、维护必备工具和设备 根据项目需求自行
配备
4、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配备所有设备、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和作业中必备的工具和设备,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到位,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
5、以上设备须专门服务于中标路段,以保证清扫保洁工作需要。供应商无现有车辆等设备的,中标供应商须自行按要求配备齐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放入承诺函原件)
6、中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配备所有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和作业中必备的工具和设备并提交采购人备案审核通过的,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2.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本项目需在全国招标信息网注册后才能进入投标流程,会员请点击这里 [登录]    如你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