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太平镇示范镇雨水管、污水管混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太平镇示范镇雨水管、污水管混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YXCZW-058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531_102082797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45万元
1、 招标条件
太平镇示范镇雨水管、污水管混合治理工程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457201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在中国电力招标网公开发布施工公告,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平镇示范镇雨水管、污水管混合治理工程,本工程投资额为457201元,包括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2.2工程建设地点:太平镇示范镇丹霞园与港中路之间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太平镇示范镇雨水管、污水管混合治理工程,本工程投资额为457201元,包括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起4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B.开标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正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五)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的规定(六)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单位不具备报名资格。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06日。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6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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