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建设鹤哈公路伊春过境段改扩建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伊春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建设鹤哈公路伊春过境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800G19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下达伊春市中心城区2019年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伊发改发【2019】1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伊春区。
2.2建设规模:机动车道197064㎡,人行道59556㎡,DN1000mm雨水管线3018m,道路标线及信号灯等。
2.3计划工期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31日。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实际工程量以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73088058.0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20时00分至2019年6月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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