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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03  浏览次数:2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发[2019]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1号(齐力大道西侧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1号(齐力大道西侧地块),拟建设成一家550床的三级综合医院,用地面积71794㎡,总建筑面积95844㎡,其中:基本七项设施(包括急诊部建筑面积1898㎡、门诊部建筑面积9487㎡、住院部建筑面积24668㎡、医技科室建筑面积17077㎡、保障系统建筑面积5060㎡、行政管理建筑面积2530㎡、院内生活建筑面积2530㎡)、医院单列项目建筑面积5360㎡、医院其他增加用房建筑面积3234㎡及地下车库与设备用房24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院基本七项设施、医院单列项目、医院其他增加用房及地下车库与设备用房等,建设须达到二星A级绿色建筑标准。本项目总投资约为988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2723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13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地质勘察(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并报送审查中心审查;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修改及深化)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同时提供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地质勘察报告、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及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同时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及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和工程概算成果文件(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④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
(2)通过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并于2019年10月5日前完成门诊楼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通过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单体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
(3)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完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工作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注:所有勘察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此时间已包含在勘察设计周期内。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
勘察工作内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的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地下管线探测、出具初勘报告(若有)、详勘报告、补勘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及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和相关配合服务。上述勘察承包范围及内容最终按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若有)。勘察工程方案应由中标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提出,经招标人审定后为准,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分阶段进场及出具勘察报告,如有需要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先出具初勘报告,最终再出具详勘报告,初勘的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勘察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勘察成果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设计工作内容:所有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等相关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承担设计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按照招标人及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单位要求(如医疗工艺流程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工作等。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包括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交通影响评价、CPI综合报建及估算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预算文件编制)、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估算编制)、医疗工艺流程设计等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评审服务、配合施工招标、协助完成规划报建和施工报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和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验收过程设计指导、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以及设计总包管理服务和配合协调工作等。具体的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含强、弱电)、暖通、人防等)、基坑围护及边坡防护专业工程(含地铁保护工程)、钢结构(含深化)专业工程(如有)、幕墙(含深化)专业工程(含局部钢结构、雨棚、外幕墙等)、智能化专业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无线覆盖系统、能耗检测系统、综合布线、停车收费系统、楼宇自控、音乐背景、安防监控、病区呼叫对讲、远程会诊、电视电话、门禁、婴儿防盗、多媒体会议系统、一卡通、数字化医院信息集成系统、排队叫号、手术示教系统、ICU探视系统等)、室内精装修专业工程、旧楼改造专项工程、园林景观、市政配套专业工程(含门卫、围墙、人行天桥、道路、交通设施、桥梁等)、泛光照明专业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含医用洁净(手术室、ICU、中心供应室、实验室、配置中心、层流病房等)、医疗工艺设计(含检验、病理、血透等工艺等)、医用气体、医用冷库、医用纯水、轨道物流、放射防护及磁屏蔽、废弃污物处理、污水处理、直加、高压氧舱、衰变池、中央吸尘、羁押病房、实验室、厨房等)、其他专项工程(含动力(压缩空气)、导视标识、电梯、精密空调、消防、节能、防雷、停车(含交评报告)、抗震支架、锅炉、高低压供电配电、燃气、直饮水、有线电视、通讯、广播、太阳能(如有)、机械停车(如有)、电动遮阳(如有)、气体灭火系统等)、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完成绿色医院建筑认证)、海绵城市(如有)、BIM专业工程(如有)、估算、概算、预算、设计任务书、相关专项方案及建造标准编制等,详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表格内各专业)。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具体最终按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序号 分项名称 设计阶段及内容 备注
方案 初步
设计
施工图
1 建筑安装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含强电、弱电)、暖通、人防等)  
2 基坑围护及边坡防护专业工程
(含地铁保护工程)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及编制能力,或中标人提供的方案、成果或进度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或招标人要求的,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实施。中标人所委托的单位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分包项目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各阶段分包设计文件须由中标人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
3 钢结构(含深化)专业工程(如有)
4 幕墙(含深化)专业工程
(含局部钢结构、雨棚、外幕墙等)
5 智能化专业工程
(含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自动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无线覆盖系统、能耗检测系统、综合布线、停车收费系统、楼宇自控、音乐背景、安防监控、病区呼叫对讲、远程会诊、电视电话、门禁、婴儿防盗、多媒体会议系统、一卡通、数字化医院信息集成系统、排队叫号、手术示教系统、ICU探视系统等)
6 室内精装修专业工程
7 旧楼改造专项工程
8 园林景观、市政配套专业工程
(含门卫、围墙、人行天桥、道路、交通设施、桥梁等)
9 泛光照明专业工程
10 医疗专项工程
(含医用洁净(手术室、ICU、中心供应室、实验室、配置中心、层流病房等)、医疗工艺设计(含检验、病理、血透等工艺等)、医用气体、医用冷库、医用纯水、轨道物流、放射防护及磁屏蔽、废弃污物处理、污水处理、直加、高压氧舱、衰变池、中央吸尘、羁押病房、实验室、厨房等)
11 其他专项工程
(含动力(压缩空气)、导视标识、电梯、精密空调、消防、节能、防雷、停车、锅炉、高低压供电配电、燃气、直饮水、通讯、有线电视、广播、太阳能(如有)、机械停车(如有)、电动遮阳(如有)、气体灭火系统等)
12 绿色建筑专业工程(含完成绿色医院二星建筑认证)、海绵城市(如有)
13 BIM专业工程(完成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弱电、医疗、装饰、幕墙、景观等专业的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冲突检测、辅助施工图设计、仿真漫游、工程量统计,模型细度达到LOD300,同时配合完成施工阶段及运维阶段BIM专业相关工作)
14 估算、概算、预算、设计任务书、相关专项方案及建造标准编制

2.4.2勘察设计费2266.76万元【其中勘察费用154万元,设计费用2112.76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达到获得二星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标准。
2.7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1)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a)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至暂定合同价(勘察费,下同)的50%。
b)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且审定勘察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勘察费的80%。
c)余下勘察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a)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后,支付设计费至暂定合同价(设计费,下同)的20%。
b)中标人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提交规划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经相关部门审定概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至暂定合同价(设计费,下同)的40%。
c)中标人提交施工图相关成果文件并通过全部单体施工图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至审定设计费75%。
d)工程施工开工后,按施工进度,余下审定设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至审定设计费的97%。
e)余下设计费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注: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勘察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4.2.2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8.1勘察专业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拟派)
(1)要求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2)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接受投标报名。
5.2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12时00分起至2019年6月10日12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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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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