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廉政宣教(基地)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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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廉政宣教(基地)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03  浏览次数:0


洛阳市廉政宣教(基地)中心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洛阳市廉政宣教(基地)中心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廉政宣教(基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审批完成  (批文名称及编号:洛发改审批[2018]150号、洛发改审批[2019]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洛阳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99万㎡(含临时建筑约5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5万 ㎡,地下建筑面积约1.64万 ㎡。地下一层,地上二层至五层不等,局部六层。建筑防火类别为二类建筑,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2.3招标控制价:27319.52万元,超过该金额的投标报价将不被接受。
   2.4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内的约6.99万㎡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全部内容的实施,包含围墙内的构筑物(约900m挡墙、约900m砖砌围墙、约650m铁艺围墙、泄洪沟、室外给水、雨污水管道、隔油池1座、化粪池2座、雨水调蓄池1座等)、北侧、南侧、西侧约20000㎡道路、场区硬化、生态停车场、约7500㎡绿化景观、约2700㎡训练场及配套设施、市政接口等为满足项目使用需要的配套设施(不含约3000m2的特殊用房2和特殊用房3的装修和智能化、洁具、灯具, 总承包只做管线预埋)、设计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除选址公示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可研、项目建议书、地质勘探费用、工程监理费之外的所有费用,详见附件4)。
   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含临建、基础配套工程及措施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试运行、装修工程(不含特殊用房2和特殊用房3的装修和智能化、洁具、灯具)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签订合同起,40日历天(含图审时间)。
   (2)具备特殊用房2和特殊用房3装修及智能化进场条件时间: 从招标人要求的进场之日起360日历天。
   (3)实体工程全部完工时间:从招标人要求的进场之日起390日历天。
   (4)计划竣工时间:从招标人要求的进场之日起420日历天。
   2.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9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取得中州杯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城建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交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5)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和城建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职称证原件、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城建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职称证原件、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7)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及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均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2018年10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两个单项合同达到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三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9)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以开标日期为准)中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财务要求: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有资质的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11)提供“信用中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网页截图)。
   (12)于2019年 6 月3日8时30分至2019年 6 月10 日18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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